《水文地质工程地质》
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万某与被执行人曾奎、黄恒旺、黄恒冲生命权、健康权、身体权纠纷一案,申请执行标的人民币.60元。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,为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,现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五十五条、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二十一条、第二十二条的规定,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,公告查找被执行人曾奎的下落及财产线索。
被执行人:曾奎
户籍所在地:陆川县良田镇旺垌村三队01-2号
执行案号:(2017)桂0922执761号
悬赏条件及金额: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并被实际控制的,奖励人民币2000元;凡提供本院尚未掌握且真实有效的财产线索,促使本案债权全部或部分实现,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%予以奖赏。
本院郑重承诺,对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举报人予以严格保密。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。
联系人:邱法官
特此公告
二〇二一年一月七日
来源:陆川县法院